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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托运行李规定如下:
1、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您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
3、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不得作为行李运输;
4、托运行李要用行李箱或其它合适的容器包装,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压力,以保证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运输;对于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东航可以拒绝作为托运行李收运和/或不承担损坏的赔偿责任。
东航行李托运免费7公斤,超出行李重量需要托运并且加收托运费。
国内:头等舱 免费行李额40公斤,手提行李免费10公斤。经济舱机票有20公斤。手提行李5公斤。
国际:分两种计费,一种是计重制,另一种是计件制,两件每件不超过26公斤。(美加航线,留学生除外,凭美国和加拿大录取通知书--相关证明也可以,第一次前往可以带更多的行李)
上述之外,如果超出了免费行李额,要收取相应的逾重行李费,国内、国际通用的是每公斤收取:1.5%*经济舱全价=逾重费。
例:上海至北京,托运行李为25公斤,则收取5公斤的逾重行李费。全价票为1130元,则收取。
行李托运规定:
一、托运行李的重量、尺寸规定:
1、托运行李国内航班每件重量上限为50kg/件;
2、每件尺寸限制40×60×100(cm)行李长宽高5×15×20(cm);
二、酒精饮料禁止随身携带,作为行李托运时有以下限定条件:
1、标识全面清晰且置于零售包装内,每个容器容积不得超过5L;
2、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是等于24%时,托运数量不受限制;
3、酒精的体积百分含量大于24%时、小于或等于70%时,每位旅客托运数量不超过5L。
三、托运行李包装:
1、两件以上的包件不应捆为一件;
2、行李上不应附插其它物品;
3、竹篮、网兜、绳子、草袋、塑料袋等不应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国内航班的行李单件重量上限是50KG,长宽高必须在5×15×20和40×60×100(cm)之间,大于或小于都是不允许的;而国际航线又分为除加拿大外的北美航线和其他国际或地区航线,前者的单件行李重量是在45kg以内,后者是32kg以内,至于长宽高两者都是一样的,必须具备A+B+C≤203cm和2×(A+B+C) ≤273cm这两个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这些行李说的最大限制,并不是免费行李的重量,超过了上面的这些限制,即使你花钱也不一定能够帮你托运。非要托运的话,你需要先向东方航空申请,通过了之后才能够托运。
另外在行李的包装规则上国内和国际航班都是一样的,需要你把行李包装结实,如果包装不合格的话,一旦出现破损责任需要你自行承担。
东方航空随身携带行李规定:
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随身行李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国内)或25×45×56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国际),如公文包、旅行包;
若持头等舱客票,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
若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
东方航空随身行李的规定是,随身携带的非托运行李每件重量不能超过10千克,随身行李的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国内)或25×45×56厘米,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国际),如公文包、旅行包;若持头等舱客票,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非托运行李;若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非托运行李。
带上飞机的非托运行李应能放置于前排座位下或能放置于客舱的密闭存放部位。超过上述规定的重量、件数或体积的非托运行李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每位旅客只限携带一件随身行李,其重量以5公斤为限,体积均不得超过20x40x55厘米。
1.国内:头等舱 免费行李额40公斤,手提行李免费10公斤。经济舱机票有20公斤。手提行李5公斤。
2 国际:分两种计费,一种是计重制,另一种是计件制,两件每件不超过26公斤。(美加航线,留学生除外,凭美国和加拿大录取通知书--相关证明也可以,第一次前往可以带更多的行李)
3 上述之外,如果超出了免费行李额,要收取相应的逾重行李费,国内、国际通用的是每公斤收取:1.5%*经济舱全价=逾重费。
例:上海至北京,托运行李为25公斤,则收取5公斤的逾重行李费。全价票为1130元,则收取
(1130*1.5%)*5=84.75 约等于84元。(航空公司小数点以后都免掉的)。
可以托运的。
根据航空公司的相关规定,以下液体物品是不允许携带和托运的: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丙酮,尤其松香油及易燃溶剂制品等。这些液体都属于违禁物,但是洗发水和沐浴露并没有包含这些违禁品的成分,所以是可以进行托运的,当然也可以随身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