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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类危险品的分类有那些?回答,第一类,炸药。
第二类,气体,包含易燃易爆,不易燃类,第三类,易燃液体,如酒精汽油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如火柴硫磺等。
第五类,氧化剂。
第六类,毒性物质,如尼古丁氰化物杀虫剂等。
第七类,放射性。如钻60,铯等。
第八类腐蚀品。
第九类,杂类。
是第八类危险品。
盐酸(Hydrochloric acid)分子式HCl,相对分子质量36.46。盐酸为不同浓度的氯化氢水溶液,呈透明无色或黄色,有刺激性气味和强腐蚀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和油等。
浓盐酸为含38%氯化氢的水溶液,相对密度1.19,熔点-112℃沸点-83.7℃。3.6%的盐酸,pH值为0.1。
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
危险品有一个较为复杂的订舱确认过程,力胜总结为:先提交详细并且准确的信息给国内船公司确认。国内船公司审核通过后,再转发至国外进行确认,如碰到该船有多家船共仓的情况,则每家船公司均需要确认危险品信息。所以必须预留充足的操作时间。
1.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受压、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的物品。如火药(主要成分KNO3)、叠氮钠、雷汞、黑索金、三硝基甲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并应符合下列2种情况之一者:
2.1 临界温度低于50℃时,或在50℃时,其蒸气压力大于294kPa的压缩或液化气体。
2.2 温度在21.1℃时,气体的绝对压力大于275kPa,或在54.4℃时,绝对压力大于715kPa的压缩气体;或在37.8℃时,雷德蒸气压力大于275kPa的液化气体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这类化学品主要有:
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炔、丙烯、丁二烯等。
不燃气体:如氮、氧、氦、氖、氩、二氧化碳等。
有毒气体:如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氰化物、氟化氰、硫化氢等。
3.易燃液体:指在常温下,以液态形式存在,极易挥发和燃烧,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的液体。其中包括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如甲醇、乙醇、丙酮、汽油、苯、甲苯、二甲苯、乙醚等。
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4.1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如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二硝基苯、硝化棉、闪光粉(镁粉与氯酸钾的混合物)、铝粉、镁粉、硫磺等。
4.2 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应反,并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硝化纤维素、赛璐珞、硝化甘油等。
4.3 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如活泼金属、金属氢化物、硫氢化物、硫的金属化物、硫化物、磷化物等。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5.1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如锂、钠、钾、铷、铯、镁、钙、锶的过氧化物和盐类。其中常见的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高氯酸钠等。
5.2 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组成中含过氧基(—O—O—)的有机物,此类物质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二叔丁醇、过氧化甲乙酮等。
6.毒害品:指物质进入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机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无机毒物(氰、砷、硒)及其化合物类(氰化钾、三氧化二砷、氧化硒),有机毒物类中的卤代烃及其卤代物(氯乙醇、二氯甲烷等),有机磷、硫、砷、硅、腈、胺等化合物类,有机金属化合物,某些芳香烃、稠环及杂环化合物等。
7.放射性物品:指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品。如氯化铀、硫酸铀、氧化铀、夜光粉、发光剂等。
8.腐蚀品:凡是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如氢氟酸、硝酸、硫酸、甲酸、氯乙酸、氢氧化钠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理化危险
1.1爆炸物
爆炸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6。
爆炸物质(或混合物)是这样一种固态或液态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其本身能够通过化学反应产生气体,而产生气体的温度、压力和速度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其中也包括发火物质,即便它们不放出气体。
发火物质(或发火混合物)是这样一种物质或物质的混合物,它旨在通过非爆炸自主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的热、光、声、气体、烟或所有这些的组合来产生效应。
爆炸性物品是含有一种或多种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烟火物品是包含一种或多种发火物质或混合物的物品。
爆炸物种类包括:
a)爆炸性物质和混合物;
b)爆炸性物品,但不包括下述装置:其中所含爆炸性物质或混合物由于其数量或特性,在意外或偶然点燃或引爆后,不会由于迸射、发火、冒烟或巨响而在装置之处产生任何效应。
c)在a)和b)中未提及的为产生实际爆炸或烟火效应而制造的物质、混合物和物品。
1.2易燃气体
易燃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7。
易燃气体是在20℃和101.3kPa标准压力下,与空气有易燃范围的气体。
1.3易燃
易燃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8。
是指气溶胶喷雾罐,系任何不可重新灌装的容器,该容器由金属、玻璃或塑料制成,内装强制压缩、液化或溶解的气体,包含或不包含液体、膏剂或粉末,配有释放装置,可使所装物质喷射出来,形成在气体中悬浮的固态或液态微粒或形成泡沫、膏剂或粉末或处于液态或气态。
1.4氧化性气体
氧化性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79。
氧化性气体是一般通过提供氧气,比空气更能导致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任何气体。
1.5压力下气体
压力下气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0。
压力下气体是指高压气体在压力等于或大于200kPa(表压)下装入贮器的气体,或是液化气体或冷冻液化气体。
压力下气体包括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溶解液体、冷冻液化气体。
1.6
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1。
是指闪点不高于93℃的液体。
1.7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2。
易燃固体是容易燃烧或通过摩擦可能引燃或助燃的固体。
易于燃烧的固体为粉状、颗粒状或糊状物质,它们在与燃烧着的火柴等火源短暂接触即可点燃和火焰迅速蔓延的情况下,都非常危险。
1.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自反应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3。
1.8.1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1.8.2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1.9自燃液体
自燃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5。
自燃液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液体。
1.10自燃固体
自燃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6。
自燃固体是即使数量小也能在与空气接触后5min之内引燃的固体。
1.11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自热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4。
自热物质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注:物质或混合物的自热导致自发燃烧是由于物质或混合物与氧气(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并且所产生的热没有足够迅速地传导到外界而引起的。当热产生的速度超过热损耗的速度而达到自燃温度时,自燃便会发生。
1.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7。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与水作用,容易具有自燃性或放出危险数量的易燃气体的固态或液态物质或混合物。
1.13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液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9。
气体性液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液体。
1.14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固体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0。
氧化性固体是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气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固体。
1.15
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1。
1.15.1有机过氧化物是含有二价-0-0-结构的液态或固态有机物质,可以看作是一个或两个氢原子被有机基替代的衍生物。该术语也包括有机过氧化物配方(混合物)。有机过氧化物是热不稳定物质或混合物,容易放热自加速分解。另外,它们可能具有下列一种或几种性质:
a)易于爆炸分解;
b)迅速燃烧;
c)对撞击或摩擦敏感;
d)与其他物质发生危险反应。
1.15.2如果有机过氧化物在实验室试验中,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组分容易爆炸、迅速爆燃或表现出剧烈效应,则可认为它具有爆炸性质。
1.16剂
物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8。
腐蚀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是通过化学作用显著损坏或毁坏金属的物质或混合物。
健康危险
2.1急性毒性
急性毒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2。
急性毒性是指在单剂量或在24h内多剂量口服或皮肤接触一种物质,或吸入接触4h之后出现的有害效应。
2.2皮肤腐蚀/刺激
皮肤腐蚀/刺激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3。
皮肤腐蚀是对皮肤造成不可逆损伤;即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可观察到表皮和真皮坏死。
腐蚀反应的特征是溃疡、出血、有血的结痂,而且在观察期14d结束时,皮肤、完全脱发区域和结痂处由于漂白而褪色。应考虑通过组织病理学来评估可疑的病变。
皮肤刺激是施用试验物质达到4h后对皮肤造成可逆损伤。
2.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4。
严重眼损伤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对眼部造成在施用21d内并不完全可逆的组织损伤,或严重的视觉物质衰退。
眼刺激是在眼前部表面施加试验物质之后,在眼部产生在施用21d内完全可逆的变化。
2.4呼吸或
呼吸或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5。
2.4.1呼吸过敏物是吸入后会导致气管超过敏反应的物质。物是皮肤接触后会导致过敏反应的物质。
2.4.2过敏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某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引起特定免疫记忆。第二阶段是引发,即某一致敏个人因接触某种变应原而产生细胞介导或抗体介导的过敏反应。
2.4.3就呼吸过敏而言,随后为引发阶段的诱发,其形态与皮肤过敏相同。对于皮肤过敏,需有一个让免疫系统能学会作出反应的诱发阶段;此后,可出现临床症状,这里的接触就足以引发可见的皮肤反应(引发阶段)。因此,预测性的试验通常取这种形态,其中有一个诱发阶段,对该阶段的反应则通过标准的引发阶段加以计量,典型做法是使用。直接计量诱发反应的局部淋巴结试验则是例外做法。人体皮肤过敏的证据通常通过诊断性加以评估。
2.4.4就皮肤过敏和呼吸过敏而言,对于诱发所需的数值一般低于引发所需数值。
2.5生殖细胞致突变性
生殖细胞突变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6。
本危险类别涉及的主要是可能导致人类生殖细胞发生可传播给后代的突变的化学品。但是,在本危险类别内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时,也要考虑活体外致突变性/生殖毒性试验和哺乳动物活体内体细胞中的致突变性/生毒性试验。
2.6致癌性
致癌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7。
致癌物一词是指可导致癌症或增加癌症发生率的或混合物。在实施良好的动物实验性研究中诱发良性和恶性肿瘤的物质也被认为是假定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物,除非有确凿证据显示该肿瘤形成机制与人类无关。
2.7生殖毒性
生殖毒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8。
2.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99。
2.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1。
2.10吸入危险
注:本危险性我国还未转化成为国家标准。
2.10.1本条款的目的是对可能对人类造成吸入毒性危险的物质或混合物进行分类。
2.10.2“吸入”指液态或固态化学品通过口腔或鼻腔直接进入或者因呕吐间接进入气管和下呼吸系统。
2.10.3吸入毒性包括化学性肺炎、不同程度的肺损伤或吸入后死亡等严重急性效应。
环境危险
3.1危害水生环境
对水环境的危害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602。
3.1.1急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对短期接触它的生物体造成伤害的固有性质。
3.1.2慢性水生毒性是指物质在与生物体生命周期相关的接触期间对水生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潜在性质或实际性质。
可食用的辣味化学物质只有辣椒素(Capsaicinoids)。
辣椒素((反式) 8-甲基-N-香草基-6-壬烯酰胺)是辣椒的活性成分。它对哺乳动物包括人类都有刺激性并可在口腔中产生灼烧感。辣椒素和与其相关一些的化合物并称为辣椒元,它们是辣椒产生的次级代谢产物,可能为了对草食动物形成威慑。一般鸟类都不对辣椒元敏感。纯辣椒素是一种斥水亲脂、无色无嗅的结晶或蜡状化合物。
第一过敏阶段是指过敏原最初进入过敏体,刺激特异性IgE抗体的产生。IgE通过Fc片段与肥大细胞和嗜碱性粒细胞表面的IgE-Fc受体结合,使其致敏。
第二激发阶段是指相同的过敏原重新进入人体,与致敏细胞上的IgE特异性结合,脱粒、释放和合成活性介质的阶段。
第三效应阶段是指活性介质与效应器官上相应的受体结合并引起局部或全身病理变化的阶段。
我只能这么说:不一定,但是在烧黑之后的物质都会有毒,而且有毒也是相对,比如这种化学品可能对人产生细胞的破坏,但某些细菌对此却可以抵抗,不受破坏,而且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化学实验室里用的棉花也算是一种化学品,因为没有严格定义棉花就不是化学品,但是棉花对人应该是无毒的吗不一定,有些人连棉花也会过敏,你的问题比较广义,因为地球存在的物质太多了